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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帝八十一难经纂图句解

黄帝八十一难经注义图序论

黄帝八十一难经,卢国秦越人所撰。史记列传曰:扁鹊者,姓秦氏,名越人,杨雄所谓扁鹊卢人是也。假设问答以释疑难之义,凡八十一篇,故谓之八十一难经。医经之兴,始於黄帝,故系之黄帝焉,以明其义,皆有所受之,而非私智曲说也。今世所传,虽有吕广、杨玄操注释,皆浅陋阔略,而又汩之以异端之说。近代为之注者,率多芜杂,无足观焉。是故难经奥旨,暗而不彰,医者莫能资其说理以施世也。余读其书,辄妄意古人言,为之意解,又於终篇撮其大法,合以素问论而图之。而杨玄操之注,有害义理者,指摘而详辨焉。然后切脉之纲要,粲然可观,医者考之,可以审是非而辟邪说矣。

杨玄操注难经曰:左手寸口者,心与小肠脉之所出也1。尺中者,肾与膀胱脉之所出也。右手寸口者,肺与大肠脉之所出也。关上者,脾与胃脉之所出也。尺中者,命门与三焦脉之所出也。假令左手寸口脉浮者,小肠脉也;沉者,心之脉也。此说始於脉法赞,而其详见於《脉经》,说误谓寸为寸口,因又增关上,尺为尺中,(寸口,关上、尺中,仲景亦有是言,未敢为非)变乱脉法,无所考据,后世虽名医间出,然蔽於所习,而莫有辩有失者,遂不能别知五脏之脉,虚实藏腑脉图加察焉。

二难画图

此二难以下画图,皆下注图也

凡此以下画图,内黑白道以分阴阳终始,其天门地户,人门鬼门,是阴阳升降关格门户,其气口人迎、左右神门,是呼吸上下尺寸关格门户。

阴气始於立秋阳气终於立冬

阴气终於立夏阳气始於立春

手足阴阳流注始终之图

尺寸阴阳随呼吸出入上引始终图

阴为里,随呼至寸内。

阳为表,随吸至尺外。

三难书图

凡诊脉於掌后约文,密排三指头,半指之前为寸内2,阳中之阳,半指之后为寸外,阳中之阴。第二指半指之前为关上阳,半指后关下阴。第三指半指之前尺外阳,半指之后为尺内阴。寸外阳浮散,寸内阴浮大。关上阳弦长,关下阴弦紧。尺外阳沉滑,尺内阴沉濡。此左手脉之阴阳,察其脉状,明其覆溢。

此图明其人迎气口,左右神门,寸尺关前关后一分接。按《素问》云:人迎气口在颈,法象天地,要会始终之门户。

十八难书图

旧经注云:手心主心包络脉也,手少阳三焦脉也,故合为左手中部。足太阴脾脉也,足阳明胃脉也,故合为右手中部。此经做如此分别。若依脉《经配》三部,又与此不同也。

旧经有此,前注抵误,具列此图以正其文。

杨氏曰:手心主心包络脉,手少阳三焦脉也,故合为左手上部。足太阴脾脉也,足阳明胃脉也,故合为左手中部。此经作如此分别。若依《脉经》配三部,又与此不同。夫此法杨氏不能名其理,故言不同也。是师将三部反到配合五行六气而言之,师谓此寸尺,反倒又问三部,各何所主。说云上部法天,主胸以上至头有疾;中部法人,主鬲下至脐上有疾;下部法地,主脐以下至足有疾。故言审而次之者也。又王叔和将自左寸逆行言之曰(左心、小肠,肝、胆、肾,右肺、大肠、脾、胃、命,女人反此。背看之,尺脉第三同断病。)盖两尺反到同主脐以下至足有疾,故扁鹊云审而次之,王叔和云用心子细须寻趁。

右手诊候

左手诊候

第六十七难井荥俞经合图

(此图明其经络始终,五藏六府之原)

手厥阴心包络之经,起於中冲穴,在手中指之端,去爪甲如韭叶是也。终於天地穴,在腋下乳后一寸,著胁肋间是也。

手太阴肺之经,起於少商穴,在手大指内侧,去爪甲角是也。终於中府穴,在云门下一寸,乳上三肋间是也。

手阳明大肠之经,起於商阳穴,在手大指次指之侧,去爪甲角如韭叶是也。终於迎香穴,在鼻孔旁禾髎上是也。

手太阳小肠之经,起於少泽穴,在手小指之端,去爪甲下一分是也。终於听宫穴,在耳内珠子上是也。

手少阳三3焦之经,起於关冲,在手小指次指之侧,去爪甲多如韭叶是也。终於耳门穴,在耳前起肉缺者是也。

《灵枢经》云:少阴无俞,不病乎?言外经病也,是治外不治内也,故少阴真心应君火之位,故不治内而治外也。

手少阴真心之经,起於少冲穴,在手小指内侧,去爪甲如韭叶是也。终於极泉穴,在声内腋下,筋间动脉是也。

足厥阴肝之经,起於大敦穴,在足大指之端,去爪甲如韭叶是也。终於期门穴,在不容旁一寸五分,二肋端是也。

足阳明胃之经也,起於厉兑穴,在足大指次指之端,去爪甲如韭叶是也。终於头维穴,在中额角发际本神旁一寸五分是也

足太阳膀胱之经,起於睛明穴,在目内眦泪孔边是也。终於至阴穴,在足小指外侧,去爪甲如韭叶是也。

足少阴肾之经,起於涌4泉穴,在足心陷中,屈足卷指宛宛中是也。终5於俞府穴,在璇玑旁二寸,巨骨穴是也。

足少阳胆之经,起於窍阴穴,在足小指次指之端,如韭叶是也。终於瞳子髎穴,在目外眦五分。

足太阴脾之经,起於隐白穴,在足大指内侧之间,去爪甲如韭叶是也。终於大包穴,在渊腋下三寸,九肋间是也。

1.出也:《集注》二难杨注此下有“关上者,肝与胆脉之所出也”十一字。

2.内:原作“外”,据《集注》改。

3.三:原作“二”,据文义改。

4.涌:原脱,据文义补。

5.终:原作“经”,据文义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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