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笈七签
云笈七签卷之十五
三洞经教部经
黄帝阴符经叙
《阴符》自黄帝有之,盖圣人体天用道之机也。《经》曰:得机者万变而愈盛,以至於王;失机者万变而愈衰,以至于亡。厥后伊吕得其末分,犹足以拯生灵,况圣人乎?其文简,其义玄。凡有先圣数家注解,互相隐显。后学难精,虽有所主者,若登天无阶耳。近代李筌,假托妖巫,妄为注述,徒参人事,殊紊至源。不惭窥管之微,辄呈酌海之见。使小人窃窥,自谓得天机也。悲哉!臣固愚昧,尝谓不然。朝愿闻道,夕死无悔。偶於道经藏中得《阴符传》,不知何代人制也。词理玄邈,如契自然。臣遂编之,附而入注。冀将来之君子,不失道旨。
黄帝阴符经张果注解
经曰:观天之道,执天之行,尽矣。
观自然之道,无所观也。不观之以目,而观之以心。心深微而无所不见,故能照自然之性。性惟深微而能照,其斯谓之阴。执自然之行,无所执也。故不执之以手,而执之以机。机变通而无所系,故能契自然之理。夫惟变通而能契,斯谓之符。照之以心,契之以机,而阴符之义尽矣。李筌以阴为暗,符为合,以此文为序首,何昧之至也。
故天有五贼,见之者昌。
五贼者,命、物、时、功、神也。传曰:圣人之理,图大而不顾其细,体瑜而不掩其瑕。故居夷则遵道布德以化之,履险则用权发机以拯之。务在匡天地,谋在济人伦。於是用大义除天下之害,用大仁兴天下之利,用至正措天下之枉,用至公平天下之私,故反经合道之谋,其名有五,圣人禅之,乃谓之贼;天下赖之,则谓之德。故贼天之命,人知其天而不知其贼,黄帝所以代炎帝也。贼天之物,人知其天而不知其贼,帝尧所以代帝挚也。贼天之时,人知其天而不知其贼,帝舜所以代帝尧也。贼天之功,人知其天而不知其贼,大禹所以代帝舜也。贼天之神人知其天而不知其贼,殷汤所以革夏命也。周武所以革殷命也。故见之者昌,自然而昌也。太公以贼命为用味,以取其喻也。李筌不悟,以黄帝贼少女之命,白日上腾为非也。
五贼在乎心,施行在乎天;宇宙在乎手,万化生乎身。
《传》曰:其立德明,其用机妙,发之於内,见之於外而已矣。岂称兵革以作寇乱哉?见其机而执之,虽宇宙之大,不离乎掌握,况其小者乎?知其神而体之,虽万物之众,不能出其胸臆,况其寡者乎?自然造化之力而我有之,不亦盛乎?不亦大乎?李筌等以五贼为五味,顺之可以神仙不死。诬道之甚也。
天性,人也;人心,机也。立天之道以定人也。
《传》曰:人谓天性,机谓人心。人性本自玄合,故圣人能体五贼也。
天发杀机,龙蛇起陆;人发杀机,天地反覆。
《传》曰:天机张而不生,天机弛而不死。天有弛张,用有否臧。张则杀威行,弛则杀威亡。人之机亦然。天以气为威,人以德为机。秋冬阴气严凝,天之张杀机也,故龙蛇畏而蛰伏。冬谢春来,阴退阳长,天之弛杀机也,故龙蛇悦而振起。天有寒、暄,德亦有寒暄。德刑整肃,君之张杀机也,故以下畏而服从。德失刑偏,君之弛杀机也,故奸雄悦而驰骋。位有尊卑,象乎天地,故曰:天发杀机,龙蛇起陆,寇乱所由作;人发杀机,天地反覆,尊卑由是革也。太公、诸葛亮等以杀人过万,大风暴起,昼若暝。以为天地反覆,其失甚矣。
天人合德,万变定基。
《传》曰:天以祸福之机运於上,君以利害之机动於下,故有德者万变而愈盛,以至于王;无德者万化而愈衰,以至于亡。故曰天人合德,万变定基。自然而然也。
性有巧拙,可以伏藏。
《传》曰:圣人之性,巧於用智,拙於用力。居穷行险,则谋道以济之;对强与明,则伏义以退避之。理国必以是,用师亦以是。
九窍之邪,在乎三要,可以动静。
《传》曰:九窍之用,三要为机。三要者,机、情、性也。机之则无不安;情之则无不邪;性之则无不正。故圣人动以伏其情,静以常其性,乐以定其机。小人反此,故下文云:太公为三要,为耳、目、口。李筌为心,神、志,皆忘机也。俱失《阴符》之正意。
火生於木,祸发必克;奸生於国,时动必溃。知之修炼,谓之圣人。
《传》曰:夫木性静,动而生火,不觉火盛,而焚其质。由人之性静,动而生奸,不觉奸成而乱其国。夫明者见彼之隙以设其机,智者知彼之病以图其利,则天下之人,彼愚而我圣。是以生者自谓得其生,死者自谓得其死,无为无不为,得道之理也。天生天杀,道之理也。
天地,万物之盗;万物,人之盗;人,万物之盗。三盗既宜,三才既安。
《传》曰:天地以阴阳之气化为万物,万物不知其盗。万物以美恶之味飨人,人不知其盗。人以利害之谟制万物,万物不知其盗。三盗玄合於人心,三才静顺於天理。有若时然后食,终身无不愈;机然后动,庶类无不安。食不得其时,动不得其机,殆至灭亡。
故曰食其时,百骸治;动其机,万化安。人知其神而神,不知其神所以神也。
《传》曰:时人不知其盗之为盗,只谓神之能神。《鬼谷子》曰:彼此不觉谓之神。盖用微之功着矣。李筌不知此文意通三盗,别以圣人、愚人为喻,何甚谬也。
日月有数,大小有定,圣功生焉,神明出焉。
《传》曰:日月有准,运数也;大小有定,君臣也。观天之时,察人之事,执人之机,如是则圣得以功,神得以明。心冥理合,安之善也。筌以度数为日月,以余分为大小,以神气能生圣功神明,错谬之甚也。
其盗机也,天下莫能见,莫能知也。君子得之固穷,小人得之轻命。
《传》曰:其盗微而动,所施甚明博,所行极玄妙。君子用之,达则兼济天下,大公其人也。穷则独善一身,夫子其人也。岂非择利之能审乎?小人用之,则惑名而失其身,大夫种之谓欤?得利而亡义,李斯之谓欤?岂非信道之不笃焉?
瞽者善听,聋者善视。绝利一源,用师十倍。三返昼夜,用师万倍。
《传》曰:瞽者善於听,忘色审声,所以政其聪。聋者善於视,遗耳专目,所以政其明。故能十众之功。一昼之中三而行之,所以至也。一夜之中三而思之,所以精也。故能用万众之人。李筌不知师是众,以为兵师,误也。
心生於物,死於物,机在於目。
《传》曰:心有爱恶之情,物有否臧之用。目视而察之於外,心应而度之於内。善则从而行之,否则违而止之,所以劝善而惩恶也。筌以项羽昧机,心生於物;以符坚见机,心死於物。殊不知有否臧之用。
天之无恩而大恩生,迅雷烈风莫不蠢然。
《传》曰:天以凶象咎征见人,人能做戒以修德。地以迅雷烈风动人,人能恐惧以致福。其无恩而生大恩之谓也。李筌以天地不仁为大恩,以万物归於天为蠢然。与《阴符》本意殊背。
至乐性余,至静性廉。
《传》曰:情未发谓之中,守中谓之常,则乐得其志而性有余矣。性安常谓之自足,则静得其志而康常足矣。筌以奢为乐性,以康为静,殊乖至道之意。
天之至私,用之至公。
《传》曰:自然之理,微而不可知,私之至也。自然之功,明而不可违,公之至也。圣人体之亦然。筌引《孙子》云:视卒如爱子,可以之俱死。何也?
擒之制在气。
《传》曰:擒物以气,制之以机,岂用小大之力乎?太公曰:岂以小大而相制哉?筌不知擒之义#1,误以禽兽。注解引云玄龟食蛇,黄腰啖虎之类,为是悲哉!
生者死之根,死者生之根。恩生於害,害生於恩。
生者,人之所爱,以其厚於身。太过则道丧,而死自来矣。死者,人之所恶,以其损於事。至明则道存,而生自固矣。福理所及谓之恩,祸乱所及谓之害,损己则为物之所益,害之生恩也。筌引《孙子》用兵为生死,丁公、管仲为恩害。异哉!
愚人以天地文理圣,我以时物文理哲。人以虞愚,我以不虞圣#2。人以期其#3圣,我以不期其圣。
《传》曰:观天之运四时,察地之化万物,无所不知,而蔽之以无知,小恩於人,以蒙自养之谓也。知四时之行,知万物之生,皆自然也。故圣人於我以中自居之谓也。故曰死生在我而已矣。人之死亡,譬如沉水自溺,投火自焚,自取灭亡。理国以道,在於损其事而已。理军以权,在於亡其兵而已。故无死机则不死矣,鬼神其如我何?圣人修身以安其家,理国以平天下,在乎立生机。以自去其死性者,生之机也。除死机以取其生情者,死之机也。筌不瞭天道,以愚人、圣人、体道愚昧之人而验天道,失之甚也。
故曰沉水入火,自取灭亡。
注在上矣。
自然之道静,故天地万物生。
《传》曰:自然之道,无为而无不为。动静皆得其性,静之至也。静故能立天地,生万物,自然而然也。伊尹曰:静之至,不知所以生也。
天地之道浸,故阴阳胜。
《传》曰:浸,微也。天地之道,体着而用微,变通莫不归於正,微之渐也。微渐故能分阴阳,成四时。至刚至顺之谓也。
阴阳相推,而变化顺矣。
《传》曰:圣人变化顺阴阳之机。天地之位自然,故因自然而冥之,利自然而用之,莫不得自然之道也。
是故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,因而制之。
注在文上。
至静之道,律历所不能契。
《传》曰:道之至静也,律历因而制之,不能叶其中鸟兽之谓也。
爰有奇器,是生万象;八卦甲子,神机鬼藏。
《传》曰:八卦变异之伎,从是而生。上则万象,下则万机。用八卦而体天,用九畴而法地。参之以气侯,贯之以甲子,达之以神机,闭之以诡藏,奇谲之荡自然也。
阴阳相胜之术,昭昭乎进乎象矣。
《传》曰:阴阳相胜之术,恒微而不违乎本,明之信可明,故能通乎精曜象矣。
天机经解《阴符》也
叙曰:有机而无其人者败,有其人而无其道者败,故《易》曰:即鹿,无虞。惟入于林中。君子几不如舍,往吝。故圣人观其时而用其符,应其机而制其事,故能运生杀於掌内,成功业於天下者也。《易》曰:君子藏器於身,待时而动。是以圣人保之於灵台,以观机变。卷之则自胜,舒之则胜人;察之则无形,用之则不极。《易》曰:阴阳不测之谓神。而《阴符》象之矣。故圣人不测之符,陶均天下而无所归怨矣。夫天为地主,道为德君,故圣人奉地而法天,立德而行道。举天道而为经首,明地以奉之。《易》曰:乃顺承天,待时而动。是故圣人将欲施为,必先观天道之盈虚,后执而行之。举事应机,则无遗策。《易》曰:后天而奉天时。
昌
夫圣人法地而奉天,立德而行道。居天地道德之间,建莫大之功者,未有不因五贼而成也。五贼者:其一贼命、其二贼物、其三贼时、其四贼功、其五贼神、皇帝王霸权变之道也。是以圣人观其机而应之,度其时而用之,故太公立霸典而灭殷朝,行王风而理周室,岂不随时应机,驱弛五贼者也?故圣人立本於皇王之中,应机於权霸之内。经邦治#4身,五贼者备矣,则天下望风而从之,竭其性命而无所归其恩怨也。乃谓之曰:有道之盗,无形之兵。呜呼!寇莫大焉。五贼在心,擒纵在手,治身佐世,莫尚於斯经云:见之者昌,不亦宜乎?
身
术曰:夫人心,身之主,魂之宫,魄之府。将欲施行五贼者,莫尚乎心。事有所图,必合天道。此则宇宙虽广,览之只在於掌中;万物虽多,生杀不离於术内。则明天地不足贵以远、以厚,而况耳目之前乎?
机
夫杀机者,两朝终始之萌,万人生死之兆。处云雷未泰之日,玄黄流血之时。故天之为变也,则龙出於田,蛇游乎路,此为交战之机,故曰龙蛇起陆。人之为变也,则春行秋令,赏逆罚忠,此为颠堕之机,故曰天地反覆。天人之机同时而发,虽千变万化,成败之机定矣。
藏
夫仁者必有勇,勇者不必有仁;智者能愚,愚者不必能智。故圣人时通则见其巧而建其功;时否则见其拙而昧其迹。故孔明《序》曰:太公八十,非不遇也,盖审其主焉。呜呼!性命巧拙之时,识达行藏之势,可以观变察机,运用五贼。所以然者,夫圣人所以深衷远照,动不失机,观天料人,应时而作。故《易》曰: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,其惟圣人乎?
静
夫九窍者,在天为九星;在地为九州;在人为九窍。九窍之气不正,故曰受邪。受邪则识用偏,识用偏则不可发机观变。故九窍之急,在乎三要。太公曰:耳、目、口也。夫耳、目、口者,心之佐助也;神之门户也;智之枢机也;人之祸福也。故耳无聪不能别其音,目无明不能见其机,口无度不能施其令。夫三要不精,上不能治国,下不能治家,况兵者乎?悬人之性命,为国之存亡,静动之间,不得无事,岂可轻而用之?
人
夫火生於木,火发而木焚。国生於奸,奸深则国乱。亦犹蚕能作茧,茧成则杀其身;人能生事,事烦则害其命。非至圣不能修身炼行,防之於未萌,治之於未乱。夫十围之木,起於拱把;百仞之台,起於足下。治小恶不惧,必成大祸。呜呼!木不相摩,火无由出;国无乱政,奸无由生。有始有终,是非不动。能知之其惟圣人乎?
安
万物盗天地之精以生成,人盗万物之形以御用,万物盗人之力以种植,彼此相盗,各获其宜,俱不知为万物化。故能用机者,法此三事,以道之盗而贼於物。物亦知为盗之道。所以然者,贵得其时也;贵得其机也。故曰合其时而食则百骸治,应其机而动则万化安。乖时失机,则祸乱生也。
神
老君曰:功成不有,为而不恃。此全生立德之本也。夫小人者,贪其财则以身徇利,爱其名则以力争功,矜衒神迹而求神名,物共嫉之,必丧其命。欲益招损,是不神矣。夫君子建大功而不恃,防小祸於未萌,退己进人,推能让物,物共戴之,故不夺其利。自发神智,不能争物,物共让之。不居其后,为损招益,是以至神矣。故老君曰:为者败之,执者失之。诚哉言也!
圣
假如千年一圣,五百年一贤,应日月之数所生而大小之人定矣。夫大人出世,应明德而建圣功;小人当时,则废正纲而生祸乱。故太公说於西伯知人望而已归周;刘琨表於琅琊识天时而未离晋陵;母自死知明主之必兴括,母不诛,见赵军之必败。故天道人事,贤者可以预知。佐非其人,夷於九族。故《易》曰:长子帅师,开国成家。小人勿用,必乱邦也。
命
夫成败之道未形,死生之机未发,小人能见,君子能知,则易见而难知,见近而知远也。夫见机者则趋时而就利,皆不保其天年。知机者则原始而要终,固必全其性命。
倍
瞽者善听,神不离於耳;聋者善视,心不离於目。其为听也,神则专耳;其为视也,心则专目。耳之与目,递为用师。当用之时,利绝其一。心之所主,则无事不精,犹有十倍之利,何况反覆以此用之?三思精诚一计,顺时隐显,应机行藏,以此用师,固万倍之胜利。
物
夫人之心,无故不动。生之与死,缘物而然。物动则心生,物静则心死。生死之状,其惟物乎?
目
目者神之门,神者心之主。神之出入莫不游乎目。故见机者莫不尚乎目,能知机者莫不尚乎心。
蠢然
夫道不为万物而生春,万物感春气而自生。秋不为万物而杀,万物感秋气而自杀。其为生也,不恃其恩,不求其报,故其恩大矣。其为杀也,不恃其威,不求其惧,其威大矣。凡物,取而得之者小,不取而得之者大。故圣人不取。夫君王有道无道,则人民治乱之机。歌谣或乐或哀,则时年丰俭之兆。时人不能省察,天地乃降征祥;或五云腾起,七曜变行,皆因国风,是以然矣。且宋君失德,荧惑守心,及乎谢愆,退之三舍。用今俦古,皎在目前;以彼喻斯,岂劳心术?故智者悟於人事之初,而愚者晦於星象之后#5矣。
生
老君以无为有母,静为躁君。夫静者,元气未分之初,形於元气之中,故能生天地万物。亦犹人弘静。其心不挠,则能生天下万物也。
胜
胜,浸长也。天地之道,各自浸长。天则长阳也,地则长阴也。阴阳相招,一昼一夜,递为君臣,更相制胜,故曰阴阳相胜。夫开国用师,必侵天道。亦犹金火相交,而非交不伏也。天且弗违,而况於人乎?
顺
《易》曰:刚柔相摩而生变化。变化不慝,故曰顺也。夫人之育身治性,尚不可逆时为之,而况经邦佐世之雄哉!
契
至圣之道,窈然无为。无为则无机,无机则至静。夫律历之妙,动则能知。体既虚无,莫得施其管术,亦犹兵者不失其机,不露其衅,虽有智士,从何制焉?
象
奇器者,阴阳之故,能生万物,亦犹人心能造万事象矣。前进,象状也。八卦六甲,鬼神机密之事,刚柔相制之术,昭昭乎前列其状矣。
云笈七签卷之十五
#1擒之义:原误作“擒义之”,据辑要本乙正。
#2人以虞愚,我以不虞圣:通行本作“人以愚虞圣,我以不愚虞圣”,底本义胜。
#3期其:通行本作“奇期”。下同。
#4治:丛刊本、四库本、辑要本无,疑为衍文。
#5后:辑要本作“前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