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文龙虎上经注
经名:古文龙虎上经注。一卷。原不著撰作者,当出於宋元时期。底本出处:《正统道藏》太玄部。
古文龙虎上经注
神室者,丹之枢纽,汞者,众石之父母,砂汞别居,出阳入阴,流曜二方,列数有三,栖象水火。
《参同契》曰:乾坤者,易之门户。此言神室者,丹之枢纽,神室即乾坤也。在人乾为首,坤为腹,复谓上下釜也。即在首为上丹田,腹为下中二丹田也。丹则比《易》也,斗十卦比众石也,砂汞比坎离,离为日,阳也,以出为用;坎为月,阴也,以入为用。坎属水,一数也;离属火,二数也,合而为三,又日楼象水火。
右第一章
制由王者,武以讨叛,文以怀柔,土德以王,提剑偃戈,以镇四方。坎离数一二,南北独为经,故冠七十二石之长,刚柔有表里,阴阳禀自然。
牝杜二卦,处中制外,乃王者讨叛怀柔之义也。提剑偃戈,以镇四方,即覆冒阴阳之道也。以南离北坎为经,而诸卦为纬,成以六十卦,分於三十日之内,以象周天一年七十二候,故以六十卦比七十二石也。乾刚坤柔,坎阳离阴,皆自然相为表里也。
右第二章
金火当直事,金水相含受,雄雌并一体,用之有条理。
《同契》第十篇曰:垂象著明,莫大乎日月。比此经云:丹衍著明,莫大乎金火,是金火即坎离也。坎为肾水也,水之所生为金,离为心,心之所属为火。《同契》言屯直事,蒙知受,此言金火直事,金水相含受。盖朝屯幕蒙,乃坎离之发为六十卦,而始以此二卦为首也。故《同契》言其用此,言其体也。至於雌雄相荡,而为六十卦,遂成一全体矣!且自屯蒙而,推之於既未,则一月之内,而周六十卦,岂不有条理乎?
右第三章
变化既未神,终则复更始,初九为期度,阳和准日一暮。
自初一起九,至十六,则起六,九阳生也,六阴生也。九自子起而至於巳,六自午起而至於亥,故日准旦暮。
右第四章
周历合天心,阳爻毕於巳,正阴发离午,自丁终於亥。
此段言十二月,乃年火也,自复至乾为阳也,自娠至坤为阴也。
右第五章
水火列一方,守界成寒暑,东西表仁义,五行变四时。如是则阴阳互用,顺三一而得其理。
水主北,火主南,阳生子,阴生午,寒暑於此乎基。东主春,西主秋,春生而秋杀,惟阳生子,至卯而大壮,故有施仁之道;阴生午,至酉而阴盛,故有剥落之象。当其施仁,则象其吐萌而飞晶;当其立义,则取其剥落以养根,故阴阳皆得五用矣!三者,上而心肺肝之液也,一者,下而肾液也。四者皆本乎中宫之土,故《同契》日五行得其理。
右第六章
神室设位,变化在乎其中矣!神室者,上下釜也。设位者,列雌雄配合之密也。变化谓砂汞,砂汞者,金土之二用,二用无定位,张翼飞虚危,往来既不定,上下亦无常,独居不改,化归中宫,包囊众石,为丹祖宗。
《同契》曰:以乾坤比神室,以阴阳配雌雄,以砂汞比坎离。又以金土配乾坤,盖乾金也,坤土也,故以坎离为乾坤二用,以比砂汞为金土二用也。张翼,南方也;虚危,北方也。往来不定,上下无常,谓砂汞二物,合为一体,而百骸九窍,五脏六腑皆於此而生之,犹坎离施出,化为六十卦也。故为万物之包囊,而莫暗其进也。
右第七章
有无相制,朱雀炎空,紫华耀日,砂汞没亡。
《同契》以坎离没亡,比砂汞没亡,盖六十卦本乎坎离,而金丹本乎砂汞。卦成而坎离无用,亦犹丹变紫华,而初不用砂汞也。故丹经曰:用铅不用铅,须向铅中作是也。此复日真火者,真铅也。
右第八章
诀不辄造,理不虚设,约文申奥,叩索神明,演爻征卦,五行为讽。坎雄金精,离雌火光,金火相伐,水土相克,土旺金乡,三物俱丧,四海辐辏,以置太平,并由中宫,土德黄帝之功。
《同契》曰:坎戊月精,离巳日光。比此坎雄金精,离雌火光。是藏於坎者,则为金,化流於外则为水;藏於离者则为火,而出於外则与脾液合,而化为土。坎金离火虽相伐,水与火虽相克,而相为夫妇,亦在乎是。脾属土而附於心肺之问,先能生肺之金液,故肺液递能相生如是也。金水土三物俱堕於虚无之问,故《四十一篇》曰《径入虚无》是也。所以日俱丧,然后坎离之戊己,得以运六十卦,由四方而至,如四时之成物也。岂不有功哉!
右第九章
金火者,真铅也,丹术著明,莫大乎金火。穷微以任化,阳动而阴消,混沌终九一,宝鼎更相持,合有三百八十四铢,铢据一斤,斤谓十六两也。金精一化,青龙受符,当斯之时,神灵炼其精,火金相运推,雄阳翠玄水,雌阴赭黄金,阴阳混交接,精液包元气,万象凭虚生,感化各有类,众丹之灵迩,长生莫不由。
《同契》曰:易垂象著明,莫大乎日月。比此丹卫著明,莫大乎金火。金火即九章谓坎金离火也。故离为日为阳,坎为月为阴,自朔旦以来,则月受日光,是月始生矣!至上弦之前,阴阳各半,则三阴三阳未交也。上弦之后,则阳气壮盛,而索乎阴,至於十五,则上三阴俱交而为阳。自十六以后,则娠之壮,女复索乎阳,至於下弦之前,三阳俱化为阴,而三阴三阳,至是始判而为二矣!故自上弦而至下弦,皆为混沌相交接之际,修炼之士,则因上弦以后之盛阳,而收半斤之金;因下弦以前之壮女,而收半斤之水也。半斤者八两,一两二十四铢,故合十六两之铢,可以当乎《易》全之爻矣!及其金水既合,化而为一,於神室之内,又当象阴阳消长之数,发火以炼之,则金丹之所由成也。其日火金相运,推而下者,皆行而不已之谓也。
右第十章
於是元君始炼汞,神室含洞虚,玄白作金公,巍巍建始初。冠三五以相守,飞精乃濡滋。
《同契》以乾坤比神室,谓上下釜也。汞生於离,铅生於坎,相与为夫妇,亦《关雎》后妃正夫妇之本始也。三五乃坎离也,飞精濡滋,而后得以相守,亦犹夫妇之相合,亦铃自元年而始也。
右第十一章
玄女演其序,戊己贵天符,天符道渐,剥难以应玄图,故演作丹意,乾坤不复言。
戊己即坎戊离己也,天符即发为六十卦,以应三十日内阴阳之消长也。然阳气至於三十日,则剥尽矣!使其终於尽剥,则不足以为玄图之用也。惟其运转无穷,无往不复,如是故可以演作丹衍之用。在人之身,则首为乾,腹为坤,心为离,肾为坎,除此四卦不甩,而即用六十卦为天符矣!故戊己乾坤不复言。
右第十二章
丹砂流汞父,戊己黄金母,锺律还二六,斗枢建三九,赤童戏朱雀,变化为青龙。坤初变成震,三日月出庚,东西分卯酉,龙虎自相寻。坤再变成兑,八日月出丁,上弦金半斤。坤三变成乾,十五三阳备,圆照东方甲,金水湿太阳。赤髓流为汞,姹女弄明铛。
右第十三章
月盈自合亏,十六运将臧,乾初缺成巽,平明月见辛。乾再损成艮,二十三下弦,下弦水半斤,月出於丙南。乾三变成坤,坤乙三十日,东北丧其朋,月没於乙地。坤乙月既晦,土木金将化,继坤生震龙。
砂汞即第七段,谓坎离也,前言坎离冠七十二石之长,故此为黄金母,乃诸丹石,皆自离坎而生,故日万象凭虚生是也。十二律,年火也,斗枢首指辰,末指戌,故日建三九。赤童,心神也;朱雀,火神也,青龙东方震卦也。
右第十四章
乾坤括始终,如上三十日,坤生震兑乾,乾生巽艮坤。八卦列布曜,推移不失中,调火六十日,变化自为证。
乾坤括始终者,其初也朱有天地,则混然一太空耳。及其阳气始萌於太空之中,亦犹坎生於纯坤中矣!故坤终而坎始也。及坎之上生化为震兑,以至为乾,则轻清之体成於上矣!自阳气一极,而阴气已萌於纯阳之中,亦犹离之生於纯乾中矣!故乾终而离始及,离之下降,化为巽艮,以至於坤,则重浊之质,凝於下矣!此天地之所由成也。但此经以为调火六十日,则不如《同契》之朝暮屯蒙,以至既未,至晦爽,为合造化矣!
右第十五章
神室有所象,鸡子难为容,五岳峙潜洞,际会为枢辖。发火初微温,亦如爻动时,上戴黄金精,下负坤元形,中和流汞情,参合应三才。乾动运三光,坤静含阳气,神室用施行,金丹然后成。可不坚乎炼化之器,包括飞凝,开合灵户,希夷之府。
五岳,五脏也;洞者,言有所藏也。黄金精,即乾元而在上者;坤也,即地形而在下者。流汞者,五金也;三光者,离日坎月五星也,故《同契》云河图文,即天文也,地形,即坤元也。人心察乎天地,而探取丹药也,皆谓三才。器府,丹也。
右第十六章
造化泉窟,阳气发坤,日晷南极,五星连珠,日月合璧,金砂依分,呼吸相应。
泉窟,肾部也,坎属肾,即一阳始萌於纯阴之中,在月为建子,在时为半夜,故当五星连珠之时,谓五脏宝生也。然后於日月合璧之后,依分定其铢两,以收砂汞入於神室也。於日则言呼,於月则言吸,《黄庭》日出日入月呼.吸存是也。
右第十七章
华盖上临,三台下辅,统录之司,当密其固,诂责能否。
华盖者,乃人君於此而临下,谓乾居首上,以号令天下也。台辅者,坎离之奉行君命,以辅弼之,统录之,司各掌所部,恐其漏泄也。亦当察其能否而用之,谓吐故纳新也。
右第十八章
火炼中宫土,金入北方水,土水金三物,变化六十日,自然之要,光存没亡。或土数多,分两违则,或水铢不定,同处别居。刚柔抗行,不相涉入,非火之咎,谴责於土。土镇中宫,龙罩四方。
火炼中宫土,即心液出而与脾液相会,则化为土也。金,肺液也,入玄牝之门,而与肾液相会,则为入。北方,水也,故土水金三物,先存於三府之间,而后入於丹田之内,则化为金丹矣!故日后亡。有如土数或太多,水数或不定,则刚柔相抗,虽同居一处,而终不能相入,故日别居。此非火之不能炼成金丹,实土数太多之答也。惟土数得宜,则龙虎铅汞四者,始能相生而相成矣!
右第十九章
三光合度,以致太平,五藏内养,四肢调和。水个灭影,含曜内朗,金水相莹,闭塞沈曜。调火温水,发之俱化,道近可求。
三光,坎月离日,并诸金物也。探取之,各合其度,无过不及之息,则可以致太平矣!惟探取有度,故其余可用,以内养五藏,使四肢得其调和。惟坎宫之水,苟能固而制之,不使妄泄,则自然内涸,而不见其形影,灭而不睹其进,故金水之曜,含莹内朗,沈潜于中,以养四肢,此《黄庭经》所谓内主六府九液源是也。若更调火以温之,莫不俱化为内丹矣!岂不至近乎?
右第二十章
水土独相配,翡翠生景云,黄黑混其精,紫华敷太阳,水能生万物,圣人独知之。
土脾也,水肾也,此二官,功用同也,故日相配,翡翠景云,言五彩备也,何者使此二官之液,得相会合於丹田之内,则变为紫金丹,与太阳争光矣!今脾能造化心肺肝之液,以内养五藏百骸九窍,修炼之士,或能知之,惟水不妄泄,则自内而流注四肢百骸九窍之内,以生万物,非圣人不能知之也。故《同契》曰世人莫知也。
右第二十一章
金德尚白,炼铅以求黄色焉。感位生中宫,黄金销不飞,灼土烟云起,有无互相制。上有青龙居,两无宗一有,灵化妙难窥。
金者,即下文所谓银者金精是也。铅则金之母也,炼铅以求黄色者,盖·坎中有戊,乃坎生於纯坤之中,故有土性,以火炼之,则为黄金。故《同契》曰先液而后凝,号日黄轝焉是也。惟有黄色,故能感中宫之土以生之,而凝不飞也。有者,坎中之阳也,亦号为虎,乃月魄也。青龙者,肝魂也,谓之龙则取其能变化也。离宫之火,又能烧炼之,故谓之两无宗一有。
右第二十二章
炼银於铅,神物自生,银者金精,铅色北灵,水者道枢,其数名一,阴阳之始,故能生银。铅化黄丹,寄位五金,为铅外黑,色禀北方。内怀银精,被褐怀玉,外似狂夫。《同契》曰:知白守黑,神明自来,白者金精,黑者水基。惟能守此水基,则金精由是而生,故日神明自来,乃五行不顺行,金向水中生是也。及是铅之化黄丹也,则寄五金之位矣!亦二十二段,所谓感位生中宫也。由是而观,则递互相生,而无穷矣!
右第二十三章
银为铅子,子隐铅中,铅者银母,子藏母胞。素真眇邈,似有似无,灰池炎灼,铅沈银浮,洁白见宝,可造黄金。
铅者生银,其始也银在铅中,即子在母胞也。无形可见,无边可求,譬如烹银於灰池之中,爻使铅以引之,及其火气熏灼一盛,则铅沈而银出矣!今焉坎中之银,叉假偃月以焕炼之,则铅自沈而银自浮,其宝洁白而见,故从而炼之,则黄金可造矣!
右第二十四章
壳为金精,水环黄液,径寸之质,以混三才。天地未分,混如鸡子,圆高中起,状似蓬壶。关闭微密,神用其中,炉灶取象,固塞周坚。
壳为金精,《同契》日以金为堤防是也。此金即铅母所生者也。水环黄液,水即离宫所生,乃玉池清水也。黄液即脾液也,径寸之质,即丹田也。三才者,离本於乾,坎本於坤,脾之在中,而象人也。方其天地之未分也。混如鸡子,有神运於中,则能化为天地万物,而炉电实取象乎此。
右第二十五章
委曲相制,以使无虞,自然之理,神化无方。磁石吸铁,隔碍潜通,何死鸡子,配合而生,金土之德,常与汞俱。
委曲相通,《同契》以为曲阁,盖尾闾关也。且磁石之於铁,虽有物隔之,犹可潜通,况炉鼎自有委曲,相制,而相违如鸡子之配合者乎!金即乾,属金而居上;土即坤,属土而居下;汞属人而居中。此经前第十段.指金火为其铅,到此章又只言汞,大抵心肾之液,皆不出为至宝,故总以铅汞目之也。
右第二十六章
《火记》不虚作,郑重解前文,丹术既着,不可更疑。故演此诀,以附《火记》,庶使学者,取象无惑焉!
《火记》、《同契》解《龙虎经》,至二十六段,却叹后学之不明乎此,复作《火记》序於末。此言郑重解前文者,乃十三、十四、十五段,复提说第四、第五段事也。
古文龙虎上经注